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17-12-28
全体报账老师们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第一条及铜仁市财政局〈关于重申市级公务活动经费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〉
(铜财行[2017]]6号)精神。为了更好地规范会计行为,请报账老师们从2018年1月1日起,在报销时请使用“原始凭
证粘贴单”,具体粘贴方法请见“原始凭证粘贴方法”。若有不清楚的请咨询计划财务部。
计划财务部
2017年12月28日
原始凭证粘贴单及粘贴方法.rar
上一条:铜仁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部门预算和“三公”经费预算信息公开的说明
下一条:铜仁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文字说明部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