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制定、修订学校财务预算及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办法,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;
2.完成预算编制及年中经费预算调整,并按市财政局、学校要求做好预算公开工作;
3.完成学校各类专项资金的绩效指标审核,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完成专项资金的绩效申报、监控、自评工作;
4.组织学校财务预算执行过程监控分析,各二级单位执行情况考评工作,及时发现运行中的问题,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支持;
5.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,包括绩效编制、执行、绩效目标管理、运行监控、评价、结果应用等;
6.组织院内专家、审计部门对重大新增项目,开展事前评估工作,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;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独立绩效评估工作。